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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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獎徵稿
【東華中文系文學獎活動辦法】 一、徵文對象:全體東華在學學生 二、徵文主題及類組: (一)主題:以世間百態為主題,題目自訂。 (二)類組: 1. 小說: 一萬兩千字以下皆可 2. 散文: 三千字以下 3. 新詩: 五十行以下 三、獎勵與獎金: 各組依名次各取三名及佳作若干名(若作品未達水準則從缺或不足額入選;承辦單位得依作品水準決定是否足額入選) (一)小說組: 第一名:1名,獎金1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8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6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 (二)散文組: 第一名:1名,獎金1仟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8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6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 (三)新詩組: 第一名:1名,獎金6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二名:1名,獎金5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第三名:1名,獎金4佰元整及獎狀乙紙。 佳 作:獎狀 四、作品集: 所有得獎作品將匯編成冊,編印至107級中文系系刊中。 五、評審方式: (一)作品評審: 1. 由承辦單位聘請專任教師、學者組成評審團進行評審工作。 六、收件時間及地址: (一)收件時間: 2016 年 02 月27 日止 (二)收件信箱:ndhucllsaeu@gmail.com 七、來稿格式: 請一律以word檔繕打,並於於來信標題註明【文學獎XX組+姓名+系級】 東華中文系學會 敬啟 ![]()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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