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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語言中心】「東華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105學年修訂版
105年5月18日104學年度第2學期第4次行政會議審議通本校「東華大學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由校長核定於105年8月1日起實行。

自105學年開始入學之大一新生於入學前二年內通過正式英檢考試者,可提出大一新生英語免修申請。核准免修者,視同通過本校「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畢業標準」,授予通識英文必修6學分,詳見本辦法第七條。
http://www.lc.ndhu.edu.tw/ezfiles/63/1063/img/1345/105Regulation.pdf

105學年申請時間至105年9月9日(週五)止,逾期不予授理。相關訊息及實施辦法已更新於105年新生手冊內。核准免修名單會於9月13日公告至語言中心網頁,屆時請新生自行查詢及上網退選已選之英語必修課程。

「學士班學生英語能力畢業標準及實施辦法」(105學年開始實施)公告於語言中心網頁>規章表單
http://www.lc.ndhu.edu.tw/files/11-1063-14430.php

有任何問題請洽語言中心,分機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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