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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重要公告】本校未兼行政職務教師--兼職處理原則
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依本校「專任教師校外兼課、兼職實施辦法」第九條規定:

「本校教師兼職不得影響本職工作,且須符合校內基本授課時數及工作要求,並事先具「本校教師校外兼職申請表」,經所屬系所主管核章後,送會研究發展處、人事室彙整並簽請校長核定,於期滿續兼或兼職職務異動時,應重行申請。」,進行檢視提出兼職申請。

請教師知悉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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