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東華中文青穗文學獎」簡章
壹、 活動宗旨
為鼓勵青年學子創作風氣,並推廣中文創作,激起青年學子對於文學創作的興趣,故舉辦青穗文學獎,期待拋磚引玉,為文壇培育新秀。
貳、 活動辦法
一、參加資格
十五至二十歲(含十五歲和二十歲)、具有全國各高中職之在學學生身分。
二、徵文類別及獎項(如無合適作品,具從缺之可能性,以評審委員意見為主)
1. 散文組/5000字以內為原則
第一名:一名,5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3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2000元,獎狀乙紙
優等:一名,1000元,獎狀乙紙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
2. 小說組/5000~15000字以內為原則
第一名:一名,8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5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3000元,獎狀乙紙
優等:一名,1500元,獎狀乙紙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
3. 新詩組/30行以內為原則
第一名:一名,3000元,獎狀乙紙
第二名:一名,2000元,獎狀乙紙
第三名:一名,1000元,獎狀乙紙
優等:一名,500元,獎狀乙紙
佳作:數名,獎狀乙紙
三、徵稿開始及截稿日期
106年03月20日(一)至106年05年21日(日)23時59分59秒止(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四、繳交資料
1. 電子郵件請寄至cla@gms.ndhu.edu.tw,主旨格式為組別/作品名稱/真實姓名,附件需含:
(1) 報名表電子檔及同意書乙份
(2) 作品電子檔(word檔及未鎖碼之PDF檔格式)乙份,檔名為組別/作品名稱/真實姓名
2. 請郵寄至97401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1-17號『2017東華中文青穗文學獎』收,同一信封內含:
(1) 報名表(含學生證正反面影本)及同意書乙份
(2) 紙本作品三份投稿方式
3. 為避免可能疏失,承辦單位必須收到電子檔與紙本資料,並予以回覆通知後,始可完成報名程序。
五、格式說明
1. 不限題材、題目,限制字數依各組規定(含標點符號,不含標題)。
2. 新細明體十二號字,繁體中文橫式書寫,標點符號全型,依照標準寫作格式,內文標明文題(十四號字,粗體)、頁碼。
六、評審方式
1. 比賽採取初審、決審兩階段進行,每一階段皆由專業學者、作家作為評審。
2. 作品若未達水準,得由決審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七、注意事項
1. 每人每項限投乙篇,請勿一稿多投、冒名投件。
2. 參賽前(包含參賽期間),作品必須不曾在任何一平面媒體、網路媒體等公開媒體發表,作品亦不得曾經得到任何獎項。
3.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青穗文學獎於該著作之著作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他人利用該著作之權利。著作人必須簽署授權書,且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青穗文學獎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4. 參賽者不得於作品內容中洩漏個人資料。
5. 若有抄襲之情事,將取消參賽資格。已得獎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狀,如涉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參、 聯絡方式
facebook粉絲專頁:青穗文學
電子郵件:cla@gms.ndhu.edu.tw
肆、 主辦單位
國立東華大學
伍、 承辦單位
中國語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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