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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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 106-1學期 學生自主學習培力獎勵方案通過名單
◆共計:37名 中文系 碩士 林冠傑 中文系 學三 姚宗祺 中文系 學三 張靜宜 公行系 學三 陳麒元 公行系 碩士 洪雋典 公行系 學三 劉柏妤 幼教系 學二 陳又寧 生科系 碩士 蔡承芳 企管系 學三 張恩睿 自資系 碩士 劉俊佑 社會系 碩士 謝享霈 社會系 學二 何瑋玲 社會系 碩士 張喬茵 社會系 學四 劉珈均 國企系 學三 徐翌展 國企系 碩士 賴明業 國企系 學三 李瑀珊 教行系 學四 侯秉鈞 教行系 學三 王品涵 教行系 學三 林妤珊 教育系 學四 張瑜讌 教育系 學四 曾意筑 教育系 學三 洪育辰 族文系 碩士 林芳青 電機系 學三 林卉婕 電機系 學四 簡志豪 電機系 學四 葉明諺 電機系 碩士 林志瓏 臺灣系 碩士 陳慧菁 臺灣系 學二 王冠樺 臺灣系 學四 方蕙霈 諮臨系 學三 姚姵伃 諮臨系 學三 陳采妤 諮臨系 學四 王祥瑋 應數系 學三 藍宗賢 藝設系 學二 鍾芝庭 體育系 學四 黃怡瑄 ◆獎勵方式與期程: (一)第一階段:經審查通過者,學生應於106年11月17日前繳交【期中學習報告】,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核發獎勵金,每案新臺幣伍仟元。如未繳交【期中學習報告】者,即不再獎勵。 (二)第二階段:學生應於 107年1月19日前繳交【期末學習報告】及由導師填寫之【學生學習評量表】,經審查委員審查通過後,核發第二階段獎勵金,每案新臺幣伍仟元。如學生或老師如未繳送報告或評量表,其未依規定繳交者不再獎勵及不得再提出此項自主學習培力獎勵申請。 ◆注意事項: (一)經審查通過之學生應於規定之繳交期限內確實繳交期中、期末學習報告及學習評量表,公告發出後,將不另行通知繳交時間。 (二)因升學而改變之班級及學號等學生資料,應於資料確定後主動通知教學卓越中心培力方案負責助理,以便資料登記及獎勵金申請之程序。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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