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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有「修習教育學程」之「研究生」申請免收學雜費基數
「研究生申請免收學雜費基數」

申請期限:即日起~9/10止

研究生已完成所屬主修之課程及論文(含通過學位考試成績),僅修習教育學程科目學分,當學期修習學分在八(含)學分以下者,只需繳納學分費,惟若申請學校宿舍,以繳交學雜費基數之學生為優先;達九學分以上者應繳交學雜費基數全額及教育學程學分費。

惟該等學生仍須先行繳交學雜費基數,俟加退選結束後,確認該生學分數後,再依規定請總務處(出納組)辦理退費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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