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師好:
本院107學年度第2學期(即108年2月1日升等生效)專任教師升等作業時程(根據東人字第1070012847號函): 申請人應於107年8月30日(四)下午五時前將相關資料備齊送所屬系所辦理系所教評會初審,各系所應於107年9月27日(四)中午12時前將通過系所教評會初審之升等案,送院辦公室彙整,俾利著手辦理院教評會複評初審事宜。
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升等適用「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升等評審辦法」(105.11.30修正通過),「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升等評審要點」(107.01.10通過,已公告於本院網頁「法令規章」),院內各系所教師聘任升等評審要點業已完成修正(均已公告)。申請人須依據新版法規並使用新版表單提出申請。
此外,依據「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升等專門著作審查作業要點」規定:各類別升等案適用之人才資料庫應於升等案提出之前一學期最後一次院教評會完成備查。各系所教師聘任及升等評審要點已規範升等意向提出時間。
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師升等相關表格
本校教師升等通用表單(含升等提名表、代表著作中英文摘要、特殊貢獻說明、參考著作目錄、簡要說明)http://www.personnel.ndhu.edu.tw/files/15-1022-5837,c2453-1.php?Lang=zh-tw
國立東華大學教師升等申請作業應檢附資料明細一覽表(人社院專用)(107.06.26版,已公告於本院網頁「法令規章」)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升等評分表(學術研究類)(106.06.14版,已公告於本院網頁「法令規章」)
國立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教師研究表現自我評量表(106.06.12版,已公告於本院網頁「法令規章」)
因應院內教師意見,提供本院教師升等審查教學、服務、研究資料封面、自我評量表格式(僅為範例,並未限制必須使用) 。前述格式歡迎治本院網頁「法令規章」頁面中下載使用。
根據個資法,教師個人基本資料表應準備規定份數,但請勿與研究資料一併裝訂。
106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院教評會決議(107年6月12日):「為確保審核外審委員選定之客觀及公正性,自107學年度起,本院教師申請升等教師資格送審前一職級所有正式出版(含約期出版)著作之共同作者均列入迴避名單。申請人申請升等時應提供前一職級完整著作目錄(含合著者情況),以利檢核。」 **故若申請人個人基本資料著作目錄非未列出當前職級全部著作目錄(含約期出版)者,應另檢附一份職級完整著作目錄(尤其是合著者資訊請務必詳實完整呈現),以利檢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