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系民間文學碩士班、博士班將於107學年度起,整併入「中國語文學系碩士班、博士班」,其學位授予及學系名稱呈現的問題,依據教育部104年函文規定(如附件一):「畢業證書等學歷相關證明文件應登載更名後之新系所名稱,惟考量學生權益,以舊系所名稱入學之學生,其學位證書得由學校衡酌是否於系所名稱欄位加註登載舊系所名稱」, 以及105年函文(如附件二):「更名後之系所,應以新系所名稱登載,若考量學生權益,學校亦可衡酌於系所名稱欄位加註登載舊系所名稱,不應依學生個別意願加註原學系全稱」。據以上兩函文規定,畢業證書是否加註舊系所名稱一事,無法依學生個別意願選擇,必須統一。因此本系特舉辦兩場公聽會(民國107年5月8日19時、民國107年5月19日 11時),聽取同學意見,以取得共識,作為報請校方的依據。
第一場公聽會共15人參加,回收意見書15份,同意加註15人、不同意加註0人。
第二場公聽會共3人參加,其中一人重複參加,回收意見書1份,同意加註1人、不同意加註0人。
公聽會後針對未回覆同學,逐一致電,再收回意見書13份,同意加註12人,不同意加註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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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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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意加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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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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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場公聽會現場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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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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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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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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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場公聽會現場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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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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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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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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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聽會後收回意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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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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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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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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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 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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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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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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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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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畢業證書上學系名稱的呈現,採多數同學之意見,目前於107學年度(不含)前入學而尚未畢業者,總計37人,同意加註者28人,占76%,為多數,故採加註原學系名稱方式呈現,詳細情形如下所示:
中國語文學系博士班/碩士班 (原國立花蓮教育大學民間文學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 [96學年度前入學之學生適用]
中國語文學系博士班/碩士班(原民間文學研究所博士班/碩士班)[97、98學年度入學之學生適用]
中國語文學系博士班/碩士班(原中國語文學系民間文學博士班/碩士班) [99至106學年度入學之學生適用]
(如附件三)
本系為聽取更多意見,於公聽會亦讓同學自由提問相關問題,以達加強溝通之效。兩場公聽會同學提問問題暨本校相關單位回覆情形彙整如下:
第一場公聽會 / 107年5月8日
范同學、陳同學:
能否把(原中國語文學系民間文學碩士班)的「中國語文學系」拿掉?
陳同學:
畢業證書應以當學年入學之系所名稱註明,學校也應保障尚未畢業學生的權利,是否有商量的餘地?
蔡同學:
學校如果有權衡酌,能否把括號拿掉,畢業證書直接以「中國語文學系民間文學碩士班」註明?
回覆:根據107年5月3日教務處賴組長電子郵件回覆:
有關中國語文學系民間文學碩士班、博士班於107學年度起班制整併為「中國語文學系碩士班、博士班」相關學位授與及學系名稱登載的問題,依據教育部規定:畢業證書等學歷相關證明文件應登載更名後之新系所名稱,惟考量學生權益,以舊系所名稱入學之學生,其學位證書得由學校衡酌是否於系所名稱欄位加註登載舊系所名稱。並規定學校應確實完備系所更名之師生協調溝通程序。
過去本校對於學生因系所整併更名等之學位證書係依學生個人意願選擇加註或不加註原系所名稱,但教育部糾正本校需統一作法,即全班學生加註或不加註,只要充分說明取得學生理解認同,如何做倒是沒有硬性規定。
至於舊系所名稱之加註確實是在現在系所名稱旁以括弧呈現,例如中國語文學系碩士班(原中國語文學系民間文學碩士班)或博士班、中國語文學系碩士班(原民間文學研究所碩士班)或博士班(98學年度以前入學之學生適用)。(如附件一、二、四)
第二場公聽會 / 5月19日
賴同學:
1. 105年4月30日召開民間碩博整併入中文碩博座談會為何只有兩個民間碩士生參加,其他都是中文的研究生?
回覆:本系曾於105年4月22日以電子郵件傳寄全系碩博生(含民間、中文、碩專博)以及全系教師,通知將於105年4月30日在本校人社一館A207會議室,召開「系所整併及碩士在職專班停招後之學術發展及學生修課權益事宜」座談會(如附件五、六),亦曾於105年4月28日公告此訊息在”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暨研究所”臉書(如附件七)。
2. 通過以後,未再次通知告訴民間碩博士生,你們未來會面對這樣的情形,碩博士生到底知不知道這件事情意味著什麼?如果沒有做這些動作,顯然違背了報部的SOP流程。
回覆:根據107年6月22日教務處綜合業務組陳小姐電子郵件回覆:
學系(所)之增設及調整校內程序:
學系增設、調整計畫案、須經學系、所屬學院、校務發展委員會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報教育部審查。
學系之整併、更名、停招等調整案,應確實於規畫階段即與教師與學生充分溝通(辦理整併溝通說明會係屬學系權責)。
另,於總量提報作業時,敘明相關溝通會議之日期並檢附會議溝通紀要或會議紀錄。
經查中國語文學系已於105.4.30辦理研究生座談會,說明兩碩(博)士班107學年度整併事宜。
107學年度中國語文學系碩(博)士班、民間碩(博)士班整併案,業經系務會議(104.11.11)、院務會議(105.10.12)、校務發展委員會會議(105.10.26)、校務會議(106.11.30)審議通過後,由教務處報教育部審議。
教育部回覆同意107學年度中國語文學系兩碩(博)士班整併案。
(如附件八)
3. 未來的系務會議,應該要有學生代表出席,學生應該聽聽系上發生什麼事情。
回覆:本系過去召開與學生權益相關之會議大多有學生代表參與,日後若召開相關系務發展重大議題之會議,除寄發電子信件通知外,還會於系網公告。
最後,感謝民間文學博碩士班同學踴躍參加公聽會,充分表達意見。對於同學的提問,我們皆設法答覆,包括尋求學校相關單位的協助。日後同學如有其他問題,亦歡迎繼續提出。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