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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開放推薦】國立東華大學宗燦清寒獎學金申請,至9月11日下午5:00截止。
一、設置宗旨:本校創校校長牟宗燦博士為協助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學子,特設置「宗燦清寒獎學金」,以鼓勵努力向學之優秀清寒學生,克服生活困境,以期順利完成學業,回饋社會。
二、名額:人文社會科學學院共2名。(本系推薦名額至多1名,推薦後於107學年度第2次系所主管會議中投票選出本院推薦名單)
三、金額:每名新台幣1萬元整。
四、申請資格如下:
1.本校在籍學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推廣教育班)。
2.具備「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二擇一)。
3.前一學年平均成績達GPA3.0以上、操行成績二學期均為甲等以上、在校期間未受懲戒處分者。
 
檢附資料如下,第1~3項務必檢附,第4~5項依適用之申請資格檢附(「家境清寒持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檢附第4項、「家庭遭遇變故致經濟發生困難者」檢附第5項),第6項不強制。
相關資料請準備1式12份(1份正本,11份影本)
1.申請推薦表(如附件)。
2.前一學年成績單(含班級排名、獎懲紀錄)。
3.家庭成員每人國稅局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與家庭成員每人財產歸屬資料清單。-----經與秘書室確認,係指申請人國稅局報稅資料內之所有成員,與父或母,或父母合併報稅之各類所得清單。碩、博士研究生單獨報稅者,則請出具個人報稅各類所得清單;應提供財產歸屬資料人員亦同前述說明,財產歸屬資料可至國稅局查詢。

4.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5.家中突遭重大變故說明書(經導師核章或提供半年內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6.其他補充資料。
 
**檢附資料請以紙本(均印成A4規格直式橫書逐份以釘書針裝釘)
審查完畢後,資料將全數退回。
 
**符合資格之欲申請者,請將申請資料交由導師代為推薦,並請於107年9月11日(二)前送交至系辦,系將於107年9月13日票選本系推薦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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