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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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卓越中心-證照獎勵】「103年7月應屆畢業生」考取104年中等教育以下學校教師證照申請說明
「103年7月應屆畢業生」考取104年中等教育以下學校教師證照申請者, ※應繳交資料如下: 1.申請書【附件二】(詳見公告網頁) 2.合格成績單正本與影本 3.學生證或畢業證書正本與影本(正反) 4.個人身分證(正反)影本 5.提款卡(或存摺) (正反)影本 6.領據【附件三】(詳見公告網頁) 7.回郵信封(含40元以上郵資、信封地址請填妥) 請於5/4-5/29活動期限內以郵件方式(5/29郵戳為憑)寄至「國立東華大學教學卓越中心」提出申請,正本文件驗畢後寄回歸還 若證明文件不齊全者,請於104年05月29日前補繳交,逾期未補繳者,則視同放棄。 公告網頁:http://www.lsc.ndhu.edu.tw/files/13-1101-85055-1.php?Lang=zh-tw 教學卓越中心 敬啟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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