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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
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第3期華語師資研習班招生簡章
國立東華大學華語文中心第3期華語師資研習班招生簡章



一、宗旨

培育華語文教學專業教師,推廣華語文教育。

二、特色

1. 特聘華語專業之大學教授,以及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資深華語教師授課,師資陣容堅強。

2. 理論與實務課程並重,實務課程並安排外籍學生進行教學演練。

3. 修業期滿通過考試者,由本中心發給中、英文結業證書。

三、招生對象

1. 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之本國籍人士。

2. 大學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有志於華語教學之在學學生。

四、課程內容

1. 理論課程:華語語音學、拼音系統、漢字理論與教學、第二語言習得、多媒體與華語文教學、華語語法學、華人社會與文化、華語文教材教法。

2. 實務課程:正音與口語表達、初、中、高級教材介紹與課程設計、各類教材實習與試教。

五、課程日期

2015年7月1日至7月20日。

六、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5年6月22日止 (收件截止)。


七、上課時間

除首週週六需上課外,其餘週次為週一至週五上課。每天上課6小時(9:10-12:00;13:30-16:30),共15天,另需參與教學觀摩10小時(時間另行安排),合計上課時數100小時。


八、上課地點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東華大學人社二館D207教室。


九、招生人數

每班40人。報名人數不足15人則不開班。


十、費用及優惠

每人學費18,000元。東華大學教職員生提具相關證明,學費享9折優惠。


十一、報名方法

備妥以下報名資料,親自繳交或郵寄至「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華語文中心收」。信封上請註明「報名華語文師資研習班」。確定開班後,將有專人通知繳費。

1. 報名表:請於華語文中心網站下載,或至本中心辦公室索取。

2. 相關證件影本:身分證或護照、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或學生證,職員請附聘書。


十二、聯絡方式

國立東華大學 華語文中心 范先生

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

上午8:00~中午12:00;下午1:00~5:00

電 話:(03) 863-5238

傳 真:(03) 863-5239

E-mail:joe90012@mail.ndhu.edu.tw

地 址:97401 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人社二館D208

網 址:http://www.clc.ndhu.edu.tw/



*本中心保有課程異動之權利,如有調整以本中心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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